2010年2月12日星期五

简化汉字可休矣——也谈汉字是否应该恢复繁体

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经全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讨论通过以来,已经到了国家利用行政力量主导推行简化字的第五十四个年头。在这五十四年里,虽然有实施上的阻力,有简化汉字路途上的倒退,但在政府的大力推广于各种法律法规的限制之下,以“汉字简化”为中心的“文字改革”的的确确地使简化字成为中国大陆地区完全通用的规范用字。在“文字改革”之前中国人曾经使用了上千年的所谓“繁体字”只允许在特别情况下——如编写文字学的书籍、练习书法、出版古籍等情况下使用;其余情况下,繁体字则皆被视为不规范、不可使用的汉字。
曾经被中国人的老祖宗使用了上千年从来没有嫌麻烦的“正体字”(台湾人对繁体字的称呼,他们认为汉字本身并未变“繁”,从未经过简化的汉字才应算是正统)到了近几十年反而成为一种“不规范”用字,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时代的悲哀。这一种矛盾绝非没有人注意到。2008年“两会”期间,郁钧剑、宋祖英、黄宏、关牧村等21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一份关于《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建议在小学开始设置繁体字教育,“将中国文化的根传承下去” 。 或许是出于对于这些文艺界人士“狗拿耗子”地关心起文字改革问题的鄙薄,一年前在大众获悉了此一提案之时给与的是一面倒的哂笑与揶揄。而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来自天津的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提交“用十年时间恢复繁体字”的建议同样一石激起千层浪。纵观媒体的反馈,同样是反对的较支持的占优势,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开呼吁“恢复繁体字”的人,理性思考是否应该“废除简体字”的人在数量上的增长越来越不容忽视。

首先来看看潘委员建议恢复繁体字的理由。据报道称,原因大致有三:
1 上世纪50年代简化汉字时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性。比如“爱”字,繁体字里有个“心”,简化后,造成“无心之爱”。
2 以前说繁体字太繁琐,难学难写,不利于传播,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是用电脑输入,再繁琐的字打起来也一样,所以这个问题已经渐渐不存在。
3 恢复使用繁体字有利于两岸统一。现在台湾依然用繁体字,并称其为“正体字”,深有意味,还要为“正体字”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给祖国大陆方面造成了压力。

笔者认为,也许是碍于篇幅,所有的媒体均以这三条理由概括潘委员的提案。仅仅凭借这三条理由,的确很难说服从小到大习惯了阅读与书写简体字并大受其利的新一代。但另一方面,很多人在接受官方攻势强大的主流宣传时,由于缺乏一种必要的独立思考与文化上的历史责任感,通常会不加思索地拒绝这一思路,这不免让人感到相当程度的遗憾。
追溯汉字简化的历史,可以发现汉字的简化肇始于1955年10月通过《汉字简化方案》。这一行为在文化教育委员会于1951年12月下设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主导下开展进行。不难明白,“汉字简化”是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与官方意志的。清楚了解中国现代历史的人都可以明白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文字改革”不可能不受到当时政治环境中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的影响,从而产生了潘委员所提到的“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与科学性”的现象。事实上,“爱”字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例而已。
所谓“太粗糙”极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义”字。“义”字的繁体写作“義”,这个字的上半部分的“羊”字在古代通假“祥”字,从而羊成了一种吉祥的象征。此部首还出现在“美”“羲”“羡”等字当中,无不代表美好的意思与感情。在汉字简化方案当中,“義”字取同音的“刈”的左边偏旁,并在这一大大的叉上面随意的加上一个点,就构成了“四维”之一的“义”字。这种造字法十分粗糙不说,且无半点美感,这对于讲究“六书”的汉字来讲,不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么?
再说简化字“违背艺术与科学性”。以“雞”“歡”“艱”三个字为例。汉许慎《说文》:“雞,知時畜也,從隹,奚聲。”“歡,喜樂也,從欠,雚聲。”“艱,土難治也。从堇艮聲。”简化后分别对应的是“鸡”“欢”“艰”。三个字成了同样偏旁为“又”,于是使得这些字的构成十分费解,他们与汉字构成的“六书”中“形声”的原则产生了违背与矛盾。由此可以看出,之前很多所谓形声字的构字规则在汉字简化之后完全被打乱,所谓“科学性”随着这三个“又”字的替代而荡然无存。同样遭到“又”字殃及的还有“邓”“对”“汉”“仅”等等,不一而足。受类似噩运的汉字又何止这几个呢?恐怕会不胜枚举。
或曰,汉字从甲骨文到篆书到隶书到楷书一直在简化,这是历史进化与文化演变的大势所趋。重新使用繁体字不就成了历史与文化的倒退?要复古怎么不直接恢复到甲骨文呢?这是一些当前很有市场的论调。
从表面上来看,这种观点存在极大的合理性,实则不然。这种思路的产生只能说是一种“思维懒惰”的表现,真正了解汉字发展历史并竭力思索的人,恰恰容易得出不同于以上论调的结论来。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汉字的发展中存在着不少字是沿着“从繁到简”的方向变化的。然而,汉字笔画的减少仅仅是一种表象与次要因素,而绝非单纯唯一的目标。正如蔡禹僧在《重建一个丰富的民间社会》一文中指出:“书体的自然演化与人为地改变汉字结构是大不相同的。篆—隶—楷的书体演化是因书写工具变更而自然地进行的,而非如现代“文字改革”这般以行政指令方式生硬地改造汉字结构” 这段论述很清楚地告诉我们,由甲骨文向楷书演变时其中蕴含的政治色彩要远远少于繁体向简体转变时所拥有的。文化主导的文字演化更注重书写的合理与文字的艺术性,而政治主导的“文字改革”由于掺杂了太多的功利主义与实用主义情绪,仅仅是一味地追求书写速度,完全罔顾汉字构成的科学性与艺术性,汉字简化俨然成为了中华文化的滑铁卢。
很多人说:且不管其他,汉字简化至少在扫除文盲的作用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那么先抛开汉字的文化意涵,仅将其作为交流工具来考察简化字是否这么必要。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在一些学者如吴玉章、郭沫若等人的建议下,政府决议推行简化字。他们认为,繁体字笔画太多,外形复杂,既难认又难写,不利于汉字的普及;简化汉字以后,便于扫盲工作的展开。现在看来,上述观点未免太过于想当然,显然没有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所谓“难写”倒是诚如所言,即使是反感繁体字的人也不能否认简体字书写便利。然而,何来“难认”之说?经简化后的汉字字与字之间的外形变得更为相近,从而,不是减少,反而是增加了辨认的难度。最常征引的例子就是“没”和“设”两个字与繁体的“没”和“設”的相似度大大增加,这与学者们的初衷反呈背道而驰的状况。至于“减少文盲”之说就更显不堪一击,相比起仍然使用繁体字的香港台湾等地,中国大陆的识字率会更高吗?汉字普及不依靠提高教育水平反而靠改变汉字构造,缘木求鱼事小,造成文化的变异而得不偿失才真正事大。更有一些门外汉式的质疑诸如“如果用五笔输入法在电脑里输入繁体字岂不是会相当麻烦”就简直不值一驳了。
另外鲜为人知的是,除了我们现在通行的简体字之外,在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甚至拟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于是产生了所谓的“二简字”。这一批“二简字”可谓集天下荒唐之大观,“酒”字成了“氿”,“儒”字成了“
”,“停”字成了“仃”,“韭菜饺子”写成“九才交子”,简直惨不忍睹,集中暴露出了简化字的种种荒谬与不合理之处。任何看过这个二简字表的人恐怕都会哭笑不得。这些“二简字”在使用了十多年后,连官方都不得不承认其中的荒唐与错误,最后在1986年废除了“二简字”。然而即使到了现在,仍然可以发现“二简字”残留的余毒,农村标语的落款经常写成“镇政府”。汉字的简化已然成为一场灾难。
这场文字的变革不仅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往往又会反作用于政治现状,这就是潘委员所提出的第三点“利于两岸统一”“将汉字作为统战工具”这一原因的根据。文字的意义有时是远超过其本身,也超过了文化层面的。因为语言,尤其是文字,是凝聚民族向心力最强有力的工具,使用同一种文字的人不可避免地会对本民族产生强烈的认同感。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湖南人和湖北人都会认为自己同属中华民族,同为炎黄子孙;法国与德国却鲜有人认为大家同属一个什么“欧罗巴族”。
繁体字与简体字的差异程度虽不可同德语与法语的差异相提并论,但在台湾岛上了某些“台独”份子已经认识到不同文字对于削弱民族认同的重要性了。有人就开始在这方面做文章,譬如他们主张:既然大陆放弃了繁体字,那么台湾就将繁体字改名叫做“台文”,与大陆的简体字所代表的“中文”区分开来,同时再将繁体字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潘委员相比起某些反对者声称“台湾统一是大势所趋,用不着折腾什么恢复繁体”,或者“两岸问题是大国之间的博弈,改个繁体字有什么用?”,其用心不可谓不良苦,而那些唱高调者往往无法解决实际问题。指望一改文字就实现两岸统一诚然是痴人说梦,但绝不能忽视它产生的微妙的影响力;那些一点少许的改变都不愿意做出,一点实际问题都不愿意解决却妄想着两岸自动统一的反对者就如同在造空中楼阁一般。
简体字的使用超过了半个世纪,中国大陆在这几十年内,使用简体字的印刷品的数量总和相信已经超过解放前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所产生的所有繁体字的书籍的数量。所以,此时要想废除简体字,一定会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障碍与困难,但这也是中国人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作出这一决定需要领导人极大的魄力与勇气,克服这些困难也需要操作者的能力与耐心。简体字的推广过程极其简单,一九七三年,《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同时发表文章,指出“反对文字改革”就是“颠覆无产阶级政权,复辟资本主义,使中国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在这样吓人的大帽子下,简体字不消功夫就通行全国。然而今非昔比,繁体字的恢复无法,也不应通过这种粗暴的形式进行。只期望在繁体字恢复的必要性让公众予以充分了解之后,运用中国人民的智慧,来继续传承这本不应该中断的文化渊源。

作用可疑的"第四权"——对中国媒体地位的质疑

众所周知的是,媒体在西方国家被称为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其原因在媒体能起到监督政府与制衡权力的作用,往往能使得黑箱操作与政府滥权等法治社会所不容许的现象公之于众。所以美国前总统杰佛逊说:“宁可有自由的报纸而没有政府,也不能有政府而无自由的报纸。”

在中国有没有这“第四权”呢?(其实前三权都不完整)勉强算有,至少比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强多了。但我始终觉得,在中国大陆,舆论的地位相当可疑。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明星虚假代言的事情再一次将“利益熏心”的明星们置于风口浪尖之上,对于为假冒伪劣产品代言的明星的口诛笔伐一时之间甚嚣尘上。这当中,媒体的作用想必不小。 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媒体所代表的“第四权”在发挥作用,其一,给为虚假产品代言过的明星一些谴责与舆论压力,其二,让消费者明白即使是大腕明星代言,产品的质量也未必能保证。但是,我还是想为这些明星们喊一喊冤。虽说代言人不能完全以不知情逃避责任,但是明星为商品代言的时候,的的确确存在着一种“信息不对称”。我为某商品代言受了一百万报酬,难道我要花二十万去请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检验三鹿的产品是否合格?或者放下工作去调查此公司是否存在“血汗工厂”的情况?按照某些媒体的逻辑,代言人们要为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负主要责任。这些媒体在有意无意地引导读者将怨气发泄到这些明星身上。这时候我就纳闷了,三聚氰胺不是质监部门该管的么?“血汗工厂”不是工会该去改善的么?怎么责任一股脑地推倒代言人的身上去了?

中国的媒体仿佛生来就是替政府摆脱责任的。三*lu毒奶粉事件中,媒体一会将责任扯到奶农身上,一会又扯到明星身上,最后实在遮不住了才正视政府的疏于监管(也许是中央下旨)。这种“第四权”简直是为执政者舐痈吮痔,还谈什么监督与制衡?这同时也验证了一句话:有选择的信息公开比信息不公开更坏。

乔治·奥威尔的小说《一九八四》曾经设想出这样一个场景:在周期性举行的“仇恨”活动时间内,电幕(相当于电视)上反复播放着反革命分子张牙舞爪的丑陋嘴脸以激起人们对于敌人的仇恨。只要定期举行这种活动就能够保持住人民的忠诚与一致对外。而中国的媒体又何尝不是起着“电幕”的作用呢?

去年的反法情绪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媒体的煽动,什么LV、家乐福的股东支持达赖等消息突然就在某一时间点齐刷刷地由媒体“披露”出来。这个时间点是什么时候?就是西藏刚闹完3.14事件,圣火传递在巴黎受阻之时。我对于这种“抵制X国”的活动向来敬而远之,所以不太容易受这种煽动的影响。我感到好奇的是,这些法国企业支持达赖肯定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怎么中国的媒体昨天没发现,明天没发现,偏偏在这个时候,所有的媒体全都发现了?到了后来,更捏造出“家*le福给中国国旗降半旗”的假新闻的闹剧来,这与奥威尔笔下极权主义国家对人民情绪的刻意煽动多么相似!

类似的事情不一而足,相信用不着我再一一举例。对于这种咄咄怪事,有一种最恶意的解释就是:也许德国英国美国都有支持达赖的企业或者其他“反华”行为,政府对于这些消息完全知情,但都暂时先藏着掖着,今天跟德国关系好,要“反法”了,就控制媒体抛出一些“法国支持藏独”的新闻;明天要“联法反英”了,媒体就先不理法国这茬,大肆渲染“抛鞋子”的新闻,正所谓“联合次要敌人,打击主要敌人”是也。明白了这个道理,爱国儿童们就会发现,自己的爱国情操,反X情绪,其实被玩弄于媒体的股掌之间,完全沦为执政者的利用工具。

接受残酷,抛弃幼稚——你还要再“反贪官,不反皇帝”吗?

毛泽东曾经认为,《水浒传》这本书“写得好就好在投降”。为什么呢?梁山泊的英雄好汉失败就失败在犯了“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错误。毛这番话在当时是意有所指的。且不管毛在当时所谓的“贪官”是谁,“皇帝”是谁,我们可以发现,这个“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教训即使是现在同样存在意义,因为历史从来都是若干情节的重复上演而已。

其实,“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剧幕在今天又何其常见?

某种很有欺骗性的观点是这样的:“中国的高层都是好的,只是下面那帮执行的人太坏。”而官方在不能避免百姓对下层官员的厌恶的情况下,倒也刻意引导一般民众抱持这种观点,但这就不免使大众陷入了一种“幼稚病”。我最初也同样犯有这种“幼稚病”,尤其是,看到温影帝胡影帝一会一个“大为震怒”,一会一个“砸电话”“流眼泪”的,我们这些单纯的小老百姓怎会不为之有些许的动容?

首先,我并不能判断“上面”与“下面”是否完全是沆瀣一气,但是鲁迅先生说过:“我向来是不忌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的”,更何况是对于这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治家(或曰政客?)呢?政客们的眼泪是万万信不得的,领导们的高姿态也是不敢消受的。当然,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在习惯了拆迁官员的冷酷态度与城管的暴力作为之后,面对一个满脸和蔼的像爷爷一般亲切的“上面”的官员对于我们的处境深表同情并留下了动情的泪水之后,谁都会有些束手无策的(这也许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表现形式)。这一方面是出于人性中的“善”,有人对于我们的处境表示同情,我们理所当然的应该对对方表示感激;但另一方面——也许我不能责怪他们有“幼稚病”,只是他们没有认识到政治环境下残酷的现实——谁会有心机到揣测一个善意的老头是在做戏呢?

每每我指出某些领导是在“演戏”“作秀”时总会受到不少的驳斥,但是其理论在逻辑上经常站不住脚,往往依靠的是感性的认知。从感情上不肯承认政治人物的眼泪很有可能是作秀,这我完全可以表示理解与同情,一时无法接受这么残酷的政治现实,我都曾经有过。但如果任凭感情支配理性判断,这绝对会犯“幼稚病”的错误,尤其是面对政治这种诡谲的博弈之时。如果我说:“看台湾那些政客哪个一到选举时候不是泪眼涟涟的,完全是为了打悲情牌,骗同情骗选票”时,就会有人说“陈水扁马英九是什么东西?也配与我们伟大的总理比?”对于这种天朝爱国儿童,除了落荒而逃我还能做什么?

现代社会中的中国人在生活中往往面临各种各样不合理的现象,受到官僚特权阶层的欺压与盘剥却又有苦无处诉说,在这种郁闷压抑的情况下总会不由自主地寻找一些精神上的寄托(当然寄托不了给上帝或达赖喇嘛),新闻联播塑造的伟光正的领导人形象这时起作用了。虽然受点欺压,但毕竟还有“明主”啊!所以我们对这个政权当然应该有信心!贪污腐败只是暂时的,领带核心又“科学”又“发展”的,好日子还能远吗?

但是,我必须毫不留情地指出:所谓的“上面”和“下面”,“贪官”和“皇帝”都是一丘之貉,中央装红脸,地方装黑脸,这完完全全都是编排好的戏码而已。即使是某一两位领导人或许心存善念,这也绝不能改变贪官和皇帝属于同一利益阶层的现实。很容易设想,假如“下面”贪污滥权,“上面”再不说点好听的,做做高姿态,这政权不要几天就垮掉了。更何况,拆你家房子,砸你的摊子,这种事当然没必要“上面”来亲自动手。法国的拉布吕耶尔说过:“即使是心地再善良的大人物身边,也总会有一些小人,去帮他做一些不能由正人君子来做的卑鄙的勾当”,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可以知道,“上面”、“皇帝”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就是整天充充好人,流流眼泪,“哀民生之多艰”,看到某地的人民还挣扎在贫困线上就指示一句“一定要解决温饱问题”,看到农民被拖欠工资就摸着农民工的手说“你的工资我一定帮你讨回来”之类的了吧。